从2004年起,我市的爱心超市(慈善超市、博爱超市)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先后成立了三十多家,多的一个区有十多家。形式也多种多样,有挂靠企业型的,有民间机构主导型的,还有社区主办型的。“爱心超市”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深化和扩展,展现出传统扶贫济困形式无法比拟的勃勃生机,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今日起,本报将陆续推出“爱心超市”系列报道。
25日上午,福建永辉集团董事长助理翁海辉从福州市委副书记周宏手中接过“慈善捐赠特等奖”牌匾。这块金黄色的牌匾让翁海辉觉得特别沉甸甸,因为这是市慈善总会代表千千万万的困难对象对永辉企业持续开办慈善超市造福百姓等善举的嘉奖。
走进东泰路永辉慈善超市,可以看到面积150平方米的店堂整齐地摆放着米、面、油盐、酱、醋等食品以及餐具、牙膏、肥皂、文具、书包等上百种物品。6月10日上午10时,鼓楼街道开元社区特困户陈重平来到这里,从货架上选取了5公斤大米、一袋调味品、一块肥皂、一包红糖、一瓶麻油,然后在结算处支付了一张面额50元的爱心券。作为永辉慈善超市3200户受助者之一,陈重平每年可领取价值750元的物品。每天都有五六十位像陈重平这样的困难户,凭爱心券、爱心卡来这里领取需要的生活日用品。
2004年1月,全市首家爱心超市——永辉慈善超市的问世,使“我捐你受”的传统救助方式,转变为“按需捐助”。永辉慈善超市广受欢迎,发展迅速,目前惠及对象遍布五城区和福清、闽侯。
除永辉慈善超市外,由红十字会志愿者发起成立并管理的鼓楼区西湖社区博爱超市,把居民们捐赠的生活用品集中在爱心仓库,供困难户按需领取。博爱超市还开展助学、解困服务。以捐助学习用品为“主业”的台江区宁化社区“绿茵超市”,社区困难学龄儿童需要练习本、铅笔、橡皮擦等,都可以前往领取,目前已有58位儿童受益。
慈善超市、博爱超市、绿茵超市, 这些“超市”被大家形象地称为“爱心超市”。2004年至今,我市先后成立三十多家爱心超市,这些设立在大街小巷或者社区居委会的爱心资源“中转站”,为成千上万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提供物资救助,丰富和完善了困难群众社会保障网络,也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树起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爱心超市惠及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5000多户,受益人近2万人次。
这些爱心超市为什么会这样受到困难群众的欢迎,其强大的活力来自哪里?
爱心超市的捐助方式更加切合困难户的需要。爱心超市使得对困难户的帮助,由以往的以政府为主体帮,变为政府和社会两手帮;由过去由捐助者主导的我捐你受,变为由困难户根据生活需要自行选择受捐物品;由过去的过年过节帮,变为随时随地帮,使社会对困难群体的帮助多样化、经常化。一句话,爱心超市使扶贫济困活动由捐助者主导变为由困难户的需要主导,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帮助困难者的使命,使慈善事业真正回归助人的本旨。
爱心超市的运作方式更容易汇集社会大众的爱心。爱心超市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拓宽了爱心捐赠和救济的渠道,是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这种慈善方式并不是不可以复制的。鼓楼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魏芳表示,尽管爱心超市形式各样,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为捐助者和被捐助者搭建一个“援助”与“受助”的爱心“中转站”,维持运行靠的是一种“互帮互助”的精神。如此一来,只要人人都有献爱心的意识,每个街道甚至每个社区都容易建起一个“爱心超市”。
爱心超市建立起了捐者与受者之间更加平等的社会关系模式。与过去一对一的“我捐你受”的捐助模式相比,爱心超市的捐助模式更加关注困难户的心理感受,更加尊重困难户的人格尊严,它体现的是一种爱心的传递,捐者与受者站在平等的位置,不会给人以接受施舍的不舒适的心理感受,受助者感受到的是社会的爱心与温暖。这种捐者与受者之间的新型关系,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更为积极的意义。
(记者 覃作权 程仁山 俞松/摄)